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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主急需回笼资金,欠债企业立即还钱可能直接倒闭
善意执行显温情 3万元欠款分期偿还
泉州网8月18日讯 (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)被强制执行的3万余元欠款,数额不算大,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却是一笔急需回笼的生产经营资金,而被执行人企业在自然灾害中受创,若被强制执行有可能就此倒闭,怎么办?近日,晋江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这起涉企买卖合同案件,被执行人当场支付5000元,余款继续分期履行,既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,同时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,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。
泉州某鞋业公司(以下简称“A公司”)与晋江某鞋业公司(以下简称“B公司”)、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,经晋江市人民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后因B公司、李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仅支付给A公司货款20551元,尚有3万多元货款未付清。今年2月,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未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。3万多元的执行标的虽不大,对于A公司却是一笔急需回笼的生产经营资金。而对于被执行人来说,B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因遭受到自然灾害的重创影响,正在修整重建中,若被强制执行,有可能公司就此倒闭。
为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急难愁盼,同时考虑到尽量减少强制执行对处于灾后重建的被执行人的影响,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在充分维护胜诉方权益的基础上,尽量化解双方矛盾。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分析利弊,向其阐明B公司受灾重创的生产经营现状,建议暂缓扣押其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,“放水养鱼”更能尽快兑现权益;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户籍地政府联动,协助拘传被执行人。最后,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A公司与李某签订和解协议,李某当场支付5000元,余款2万多元由李某继续分期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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